TPEO5131-0-案名:修訂捷運系統新莊線(北市段)聯合開發區(捷)部分建築管制規定案
會議紀錄id
TPEO5131
案件id
n8HX6I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二年四月三日府都二字第09202928503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二年四月四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計畫說明書修訂計畫內容修正為「本聯合開發區(捷)開發供商場及辦公室使用者,為配合未來自動化及電子化之趨勢,基地開發建築時,應以取得綠建築標章規劃設計。」外,其餘照案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