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151-0-案名:擬訂臺北市南港車站特定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151
案件id
7UlRz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以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府都二字第○九二○二九二六八○二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二年四月二十二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二十二條。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計九件。
決議
- 決議:本案由劉委員小蘭、劉委員果、黃呂委員錦茹、廖委員洪鈞、吳委員光庭、李委員健次、徐委員木蘭等組成專案小組詳予審查,並請吳委員光庭擔任召集人。專案小組請擇期現場勘查、審查後,再將審查結論提至委員會討論。
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