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151-報告事項-案名:為市府研提「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五○巷至祥雲街府近水溝用地規劃一案」,報請公鑒。
會議紀錄id
TPEO5151
案件id
yxjox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九十二年五月二日府都二字第09202930300號函送到會。
- 二、原案「變更信義區信義路五段一五○巷至祥雲街附近水溝用地為道路用地計畫案」前經本會九十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第四八七次委員會議審議決議:本案水溝用地之處理應在維持自然生態、環境保護、解決交道需求和確保行人安全等原則下,退請市府協調相關單位參考中華民國景觀學會和中華民國都市設計學會研提「台北市祥雲街野溪再生規劃建議案」建議事項並確保居民所提「交通、環保、安全、市容」四項要求,擬具都市計畫書圖連同執行方案策略,召開公聽會進一步溝通協調後,再循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
- 三、茲依市府研提都市計畫報告書載述說明,全案經市府與地區居民溝通協調後完成方案比較、評估等作業。
結論:本案洽悉,請市府依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