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161-0-案名:擬訂「臺北文化體育專用區」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161
案件id
PArfXv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台北市政府於九十一年九月二十四日以府都二字第09108174102號函併同範園主要計畫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十七條、二十二條。
- 三、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計四件。
六、案經本會九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第五○四次委員會議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專案小組審查結論修正後計畫說明書學一發展局會上提供之簡報資料通過。
- 二、案內陳情綜理表編號4涉及逸仙段二小段三四九地號土地部分,請發展局另案處理。
- 三、有這本案建蔽率之規定,應於計畫說明書中增列。另容積率、應加註含古蹟保存部分。
- 四、本案涉及拆遷安置部分,請市府籌備小組逕依行政程序予以妥適處理。
- 五、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決議如后綜理表。
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