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181-0-案名:變更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二小段五五之一、二○○、二○○之三、二○○之三、二○六之二、二○七、二一一之一及二一五之一地號等八筆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為國中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181
案件id
X8zfss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以九十二年八月十三日府都二字第○九二○二九八○八○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二年八月十四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為校地範園線平整及擴大校地考量,請發展局就本案二處基地所夾中間土地,再與士林紙廠協調有關取得土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