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211-0-案名:變更「臺北市東湖地區聯外山區道路新築工程」內保護區及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211
案件id
jaGmUk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二年七月九日府都二字第09202969603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二年七月十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計畫圖所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綜理表。
六、九十二年九月四日第五一七次委員會議決議:
本案由黃委員台生、李委員健次、黃委員書禮、廖委員洪鈞、黃呂委員錦茹、劉委員小蘭、徐委員木蘭、林委員靜娟、林委員志盈組成專案小組詳加審查,並請黃委員台生擔任召集人。
- 七、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專案小組會勘暨簡報會議結論:
(一)下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召開前,請市府相關單位就下列各項研提書面補充說明資料,俾供審議參考。
1、案內東湖聯外道路之開闢對社區內部道路系統之衝擊評估與相關配套改善計畫研擬。
2、東湖聯外道路闖關後對連接大湖公園、內溝溪兩地所可能產生之人潮及率流量評估。
3、中段匝道出口處緊臨已建成社區所產生之交通衝擊與影響分析,並研提具體之車流疏散方案。
4、計畫中之路塹段部分建議再進行價值工程評估,考慮改採隧道式開挖之可行性,以減少挖方及道路徵收範圈。
5、補充圖示本聯外道路所銜接區域之交通動線系統分析。
6、預為評估本計書一區於未來捷運通車後之道路負荷情形及周邊停車供給需求。
(二)下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請加邀本府捷運局及臺北縣政府交通局蒞會說明本計畫區及縣市交界之整體交通計畫與相關期程。
- 八、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九日專案小組、審查會議結論:
(一)本專案小組委員經討論獲以下幾點共識,將續提委員會議(大會)供審議參考。
1、本案東湖地區交通問題確實存在。
2、有關往汐止方向之道路交通改善可行性部份,因受限於既有道路條件及捷運內湖線並未達汐止地區,經交通局研析並不可行;惟就臺北縣政府交通局蒞會代表說明有關社后地區經、康寧路方向車流將往南移進行疏導乙案,希望臺北縣政府持續推動。
3、本案東湖地區聯外山區線道路具疏導安泰里、內溝里、康寧里、瓏山林、白馬山莊等地車流之功能,有其興建之需要。
4、本聯外道路之開闢對當地交通(合中段匝道出口處所造成道路安全疑處),尤其對成功路段之衝擊及影響程度,請市府交通局併捷運施工期及完工後之狀況,研提完整分析資料向委員會說明。
5、有關陳情民眾述及地質、生態等議題,因本案業經環評審查通過,本專案小組原則仍尊重其決定;惟案內路塹段部分,本專案小組建議改採假隧道方式施作為宜。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之處理情形如後附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專案小組審查結論及建議通過,並請市府工務局於規劃設計時就未來施工期問環境之維護詳加注意。
-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決議如後綜理表。
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