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261-0-案名:變更台北市中正區成功段三小段九八之一地號學校用地(國中)為古蹟保存區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261
案件id
ZdXH5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一年十二月四日府都二字第○九一○八二○四四○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一年十二月五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四、變更位置: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六、說明會日期:九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 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八、案提九十二年三月五日本會第五○八次委員會議審議決議:「請文化局針對委員所提『建築物現況與權屬』、『古蹟活化再利用之處理』、『本案建蔽率、容積率放寬調整之必要性及未來給予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相當彈性再予放寬之適宜性』等疑慮予以釐清後,再續行提會討論」。
- 九、本會分別以九十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北市畫會一字第○九二三○二七七二○○號函及九十三年一月十三日北市畫會一字第○九三三○○一五一○○號函催儘速函送補充資料,俾提會審議在案。
- 十、本案之補充資料,業經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北市都規字第○九三三○三四四三○○號函送到會
決議
- 決議:
本案依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九十三年三月二十四日北市都規字第○九三三○三四四三○○號函送之修正後計畫說明書通過,但為資料完整,請將補充說明之內容補附於計畫說明書中。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
爾後對於保存區周邊地區的建築管制,市府應訂定明確的範圍與管制條件,以免發生破壞天際線、古蹟環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