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281-0-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二段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道路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281
案件id
2j5LCK
概要說明
- 說明:
ㄧ、本案係依據本會九十二年十月二十七日第五一九次委員會議對報告事項「變更台北市文山區實踐段一小段226地號土地第三種住宅區為電力設施用地計畫案」決議:「本案請發展局再與台電公司協調,並先請台電公司向本會簡報臺北市區整體用電需求計畫及整體用地計畫。」辦理。
- 二、台電公司於九十三年二月六日函送簡報資料到會,經本會初步審視應再補充「基地附近之土地使用分區及發展現況加以分析說明,並進行可行性評估或研擬相關替代方案(另尋人口較不密集之基地);及民眾對輻射監測公信力、安全之質疑陳情與民代關切,是否制訂一套完整的操作機制、流程(如變更都市計畫前的評估分析、替代方案之研擬、與當地居民溝通協調與說明等)」。
- 三、嗣台電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檢送補充資料到會,遂提本簡報。
發言摘要:
台電簡報:(詳簡報資料,略)發展局許局長:台電一直對台灣經濟發展生活便利性確有相當貢獻,我們也同意台電的努力,但要在市中心區設電力設施確實相當困難,所以由台電提出本簡報期讓委員有全盤的了解。現在最大問題在於民眾對電磁場的影響一直存有疑慮,無法接受;我曾經建議台電結合環保署、衛生署、教育部來向民眾說明,而不是像現在都由台電單方說明,而無法說服民眾,致使工程推動不順利,也希望藉由這樣的簡報,委員會能提供一些建議給台電知所處理,讓我們的個案能更順利。另外較遺憾的是如台北市文山區的忠順變電所,有一些台電的員工帶頭抗議,即便是台電員工都擺不平,又如何說服一般民眾,而關渡變電所因為附近住的人不多,所以抗議的人少,但像松湖變電所即使距離住宅還有八十公尺遠,都不能蓋,台北市大概沒有一個地方能蓋;發展局在跟台電的討論過程中也很辛苦,我們知道台電有個「六輸計劃」,本來經濟部是希望直接由中央逕行變更都市計畫,我認為即使都市計畫通過了,惟將來實際工程推動仍有困難,因此仍建議台電循由地方政府到中央之一定程序辦理,但在整個過程中,台電非常辛苦,行政單位不論再如何說明也無法去除民眾的疑慮。
廖委員洪鈞:請台電說明現在如何處理忠順變電所之問題?因為台電本身員工都無法說服,要如何說服其他市民。
李委員永展:請問住民反對的理由,是輻射、土地還是補償的問題,能否說詳細一點。
台電:忠順變電所是台電自有的土地,該區已非台電員工居住,經土地之處分後,很多住宅已轉手外人,真正台電員工不多,故他們之反對理由與其他地方並無二致,依舊是對於電磁場的疑慮,現在雖有老泉里的替代方案但長期來看忠順仍有需求性,只是短期可由老泉替代,以分離部分之負載,我們跟地方的溝通亦從未停止。
吳委員光庭:請台電說明有關變電所境外磁場量測作業流程標準規範實測結果,毫高斯最大值是66.8最小值是1.3,為何差距如此大,有何具體措施使其值往下降?台電:電磁場與供電量有關,等於是和電流通過的安培數有關,安培數愈高磁場愈高,所以如果變電所的容量能降低,也就是設更多更密集的變電所,使其負載下降,電磁場自然會下降。萬華、龍洞是屬老變電所,長期以來附近亦未增加新的變電所,故其容量很大、供電量很高,所以其毫高斯就較高,我們盡量會朝政府公佈的範圍內去改善,WHO在今年十月左右會有一個新的建議值出來,我們努力讓負載降低,也努力在設備上考慮,新店大豐變電所是ㄧ個很典型的案例,抗爭得很厲害,經長期的溝通,現已將完工,從中獲得很寶貴的意見,目前電磁場是無法遮蔽的,但是有辦法在輸送電線做成三相的方式,使其電磁場相互抵銷,像大豐我們已有考慮,萬華、龍洞等舊變電所確實有待改善,正準備改建,但仍與地方溝通中,將來改建為屋內式就會好些。萬華即將被華江替代,華江變電所刻正進行溝通,屆時萬華原址即可變為社區公園使用,惟目前尚與地方溝通中。
李委員永展:
1、台電曾經在現場量測電磁場給我們看,的確比刮鬍刀、電磁爐低,但現在是個超高壓的變電所,會不會成幾何級數增加?2、我們在上次的台北市永續發展委員會內提案報告,如果路燈都改成LED燈,將可省三分之二的電能,但現在採包電的方式所以沒有誘因,如果台電可提出誘因並從節流的方向去思考,全台灣都這麼做,我相信可省下大量的電。
台電:
1、關於超高壓變電所產生電磁場會不會更高,答案是不會,主要是設備的問題,還有一般超高壓變電所其空間距離會較大,電磁場通量強度是跟距離平方成反比的,我們在超高壓變電所的構件上都會考慮,而且我們ㄧ般都是在電廠圍牆境界線一公尺高度所量測的值,希望都ㄧ樣。
2、有關節約能源,台電一直持續在做,關於委員提的問題,因為牽涉整個結構問題,容我們帶回去公司內部作研究。
主席:
1.關於這個問題建議要慎重處理,因為整個台北市數量龐大的路燈、號誌系統用電量很大,如果說我們能夠跟台電方面產生共識,在設備上做某些處理,大幅降低用電量,市府方面將成為一種政策性作為。
2.對於台電提出的用電量成長曲線圖,抱持保留的態度,事實上我們的人口已經不可能再有3%的成長空間,未來用電量是否也年年成長3%,十年內成長快到20%,是否真會如此,因為台北市是ㄧ個比較飽和的都市,將來在都市能源的永續發展上,一定要設法降低需求,但是又增加服務的項目,所以在政策上ㄧ定要採取節省能源的措施。
3.台電如果將興建變電所的力量、成本撥一點作長遠的節能措施研究,就像我們在省水上的用心,這是我們希望台電能跟市府結合做這方面的投入。
台電:所謂節約能源、節約用電,台電在此方面的宣導已持續做了十幾年,至於剛剛所提比較結構性的問題我們會再研究看看。
吳委員光庭:台電既然可幫台北市做一個電力建設專案報告,理論上應該也可以幫台北市做一個電力節省的專案報告。
主席:從用水的節省來類比,台北市供水是從翡翠水庫,一旦翡翠水庫缺水,市府就提出ㄧ些政策方案如:公園澆水都用污水處理廠處理過的水,或到河邊取水,不准用自來水,如此每天就省下幾十萬噸的水,而學校機關則規定改裝省水器材且嚴加考核,同樣的如果所有的公共用電,規定改用省電器材,則可省下不少電力。
李委員永展:水是台北市可掌控的,而台電是屬國家層次的格局,想法應更寬廣才是,如果全台路燈都政策性的使用省電的LED燈,省下的電將相當可觀。如同吳委員建議,台電除了從供給需求方面思考,反過來也思考公部門如何省電,如使用LED燈、太陽能,也許全台省下的電力,比起增建電廠、變電所的所需成本省下更多。
廖委員洪鈞:第八頁的用電成長預測曲線圖,若從學術研究來看,這論文是要被打回去的,請台電說明。
台電:本報告並非學術報告,只是依過去經驗所得,往後是否都是以3%的成長,係為概估值。我們也希望用電量不要ㄧ直成長,因為發電的燃料很貴,我們的立場也不是多賣電就好。我們也曾對大工廠建議使用冷氣能適度改變,但效果不佳;至於對公部門省電措施方面,待回去再跟長官研究;另本月19日有個省能觀摩會,歡迎在座委員指導。
陳委員武正:
1、有關電磁波對人體的影響,建議應跟衛生署、環保署研商公佈標準值,另外也要收集世界各國的標準值提供參考才是。
2、紅綠燈號誌用LED燈是一般用電量的十分之一,全台灣將可省下一座火力發電廠,台電不能因為是獨占事業而不替用戶考慮更有效率的用電政策,是否應有更前瞻的想法對公私部門有相關的鼓勵、補助措施,全面改裝LED燈等省電設備。
主席:有關亭置式變電器放置路邊,在景觀上實在是一大敗筆,建議一定要優先處理,應作隱藏或地下化處理,而非畫個圖案美化而已,譬如外觀形式可成為街道家具的一部份;另有些道路拓寬,而變電器不能配合移置也是一個問題。綜合今天意見,請台電能再予思考,若台電有需求,站在市府立場,也會給予協助。
決議
- 決議:
- 一、本計畫案照案通過,至於細部規劃則請交通局詳細規劃通盤考量。
-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如綜理表所示。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二段部分第三種住宅區為道路用地計畫案編號1陳情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台灣北區辦事處陳情理由經查案內本局管理之土地為大同區文昌段二小段四六八之
- 四、四九一、四九一之一、之二、之三、四九二、四九二之一、之二、之三、之四、之五、之六及四九三之二地號十三筆國有土地,其中部分土地已出租在案。另依案附公開展覽所示,變更計畫範圍現為都市計畫道路開闢完竣之方正街廓,為一完整理想之住宅用地,道路系統配置充分完備,應無需再行配置,且變更範圍斜切完整街廓,有礙土地完整利用,對於交通流量、動線及管制亦造成衝擊。
建議辦法基於變更前後之影響因素考量,並預計未來發展情形,仍請維持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為妥。
委員會決議本路段通行多年,依目前單行管制對交通衝擊不大,同意依市府所提公展方案照案通過。
參、「台北市電力建設專案報告」簡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