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281-0-案名:修訂臺北市士林區商務產業專用區(原士林電機廠)細部計畫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事業財務計畫規定案
會議紀錄id
TPEO5281
案件id
gcmmgx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九十三年三月十日以府都二字第○九三○五一四九○○二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三年三月十一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三、申請單位:士林電機廠股份有限公司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六、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計七案(詳如后附)
決議
- 決議:照案通過。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案名修訂臺北市士林區商務產業專用區(原士林電機廠)細部計畫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事業財務計畫規定案編號1陳情人吳里長坤土、趙里長鳳男、劉里長東麗、賴里長秋鴻陳情理由一、里民對活動中心盼望殷切。
案名修訂臺北市士林區商務產業專用區(原士林電機廠)細部計畫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事業財務計畫規定案
- 二、開發後交通衝擊大,停車問題將造成住戶之痛。尤其福華路164巷將成為其停車場入口,尖峰時間即成停車塞車點。
建議辦法一、以停管基金於回饋綠地興建地下停車場。
- 二、停車場挪撥部分空間供作活動中心使用。
- 三、慎重規劃交通動線減少對住宅區衝擊。
委員會決議一、依發展局書面資料士林電機已同意承接公園地下停車場、區民活動中心整體規劃作業,請本府相關單位積極配合辦理。
- 二、有關交通問題請交通局妥善處理。
編號2陳情人李宜娟陳情理由一、芝山捷運站只有一個南方出入口,到河堤及三座小橋。
外來消費人口被誤導,找不到商務區或走了很多冤枉路。一個商務區的成功,以交通方便為最大考量,所以建議北方應增設出口,如此可以便利大多數居住北方的天母居民,同時縮短消費者到達時間。
- 二、「中山北路和德行西路」在上下班會塞車,加上商務區就更嚴重,所以路邊停車位塗銷,可「增加路線」讓車子更快離開,相對應在公園地下以民間發包方式經營停車場。
建議辦法一、增設「北方」捷運出入口(芝山站)。
- 二、減少路邊停車位增加公園地下停車場。
委員會決議
- 一、本建議非屬計畫範圍,留供相關單位參考。
- 二、本建議留供相關單位參考,有關公園地下停車場依發展局書面資料士林電機已同意承接公園地下停車場、區民活動中心整體規劃作業,請本府相關單位積極配合辦理。
編號3陳情人陳輝男陳情理由建議辦法開放式公園保留福華路164巷原有停車權益。
委員會決議有關停車問題應以公園興建地下停車場方式處理。
編號4陳情人葉進亨陳情理由本地號以前係華園新村住宅區,前被編為工業區,五十巷為計畫八米巷,以北為住宅區,以南為工業區,但該巷一直以沒經費未開通。今士林電機已將被開為商住用途,交案名修訂臺北市士林區商務產業專用區(原士林電機廠)細部計畫有關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事業財務計畫規定案通將變更為壅塞。
建議辦法故請求優先開通磺溪街五十巷至中山北路六段一五七巷。
委員會決議計畫內容已對於未開闢道路之先期處理作說明,請市府主管單位配合考量週邊計畫道路之闢建時程妥善配合。
編號5陳情人王兩傳陳情理由士電開發變更案市府配合其徵收道路用地。
建議辦法敬請配合磺溪街五十巷至中山北路間之道路徵收,以利通行。
委員會決議計畫內容已對於未開闢道路之先期處理作說明,請市府主管單位配合考量週邊計畫道路之闢建時程妥善配合。
編號6陳情人吳坤土陳情理由本里里民殷切盼望能有一個活動中心或集會場所。
建議辦法此案於士電開發回饋案於規劃之初始即已承諾,請務必遵守。
委員會決議依發展局書面資料士林電機已同意承接公園地下停車場、區民活動中心整體規劃作業,請本府相關單位積極配合辦理。
編號7陳情人趙里長鳳南陳情理由避免交通出現擁塞瓶頸,影響地區發展。
建議辦法建請同步完成首揭地點之道路徵收闢建,使地區開發與交通動線有更完善的結合。
委員會決議計畫內容已對於未開闢道路之先期處理作說明,請市府主管單位配合考量週邊計畫道路之闢建時程妥善配合。
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