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311-0-案名:變更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四0五-五地號、四0五-六地號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土地暨四六五地號部分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311
案件id
FyWnAe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府都規字第0九三0五一四三八0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三年四月十九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三款。
- 三、變更位置:詳位置圖所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說明會日期:九十三年五月三日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后附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照案通過。另有關直興市場改建及攤商安置之時程,請市府根據需求儘速處理。
- 二、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決如后附綜理表。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綜理表案名變更臺北市萬華區直興段三小段四0五-五地號、四0五-六地號部分第四種商業區土地暨四六五地號部分市場用地為道路用地計畫案編號1陳情人李進財陳情理由本案涉及財政局畸零地及一部份市場用地,台北市議會劉耀仁、周威佑議員及市場攤商一致建議該道路計劃興闢期程須配合直興市場改建完成並安置攤商後,始得興闢。
建議辦法(同上)委員會決議本案照案通過。另有關直興市場改建及攤商安置之時程,請市府根據需求儘速處理。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