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321-0-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實踐國中東側部分住宅區為國中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321
案件id
sYTx7h
概要說明
- 說明:
- 二、本案係市府以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一日府都規字第○九三一○五七七一○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申請單位:台北市政府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報告書所示。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二件。(詳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照案通過。
- 二、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決議詳后附綜理表。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案名變更台北市文山區實踐國中東側部分住宅區為國中用地計畫案編號1陳情人賴子嘉、何勝義陳情理由建議位置:文山區實踐段一小段272地號建議理由:忠孝街一段九巷一至十五號〈即文山區實踐段一小段273.274地號〉住宅建屋時後面防火巷道已依規定配合原有巷道保留面積。
建議辦法272地號變更為國中用地後學校施築圍牆時仍請依照台電現有圍牆線施築,勿以地界線施築以保持該防火巷到之現有寬度以利消防之需。
委員會決議建議事項留供校方參考編號2陳情人台灣電力公司陳情理由一、本案源於台北市立實踐國中為擴大校地之需,擬將該校管有土地與本公司土地交換產權。民國八十七年十月台北市政府召開會議與本公司達成協議,由本公司及實踐國中分別研提用地規劃方案送請都市發展局納入文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內辦理都市計畫變更再案。
嗣因文山區通盤檢討辦理時成一再延宕,市府爰改循專案變更都市計畫方式辦理。九十二年十一月教育局函請本公司提供變更為電力事業用地之財務計畫,本公司亦配合於本〈九十三〉年一月將相關資料提送該局續辦。
- 二、詎料本〈九十三〉年四月接獲教育局來函表示,台北市政府考量本公司對於擬變更之電業用地尚無具體使用計畫,爰逕將該等用地相關變更內容自都市計畫書內剔除,致本公司電業用地無法納入本案公展內容並同變更,勢將影響本公司未來業務發展。按本公司早於八十三七年十一月正式函送電業用地初步規劃報告至教育局,計畫在該電業預定用地興建材料倉儲暨配電中心辦公大樓,作為未來肩負地區配電系統之維護及事故搶修服務之據點,以提高供電品質。
建議辦法為使本公司能提供完整妥適之電力服務,敬請同意依北市府與本公司原協議內容辦理變更都市計畫,即併同將實踐國中管有之實踐段一小段二九○、二九一、二九二之一地號市有地及本公司所有實踐段一小段二八九地號等四筆土地,面積合計一、六一四平方公尺,由第三種住宅區變更為「電力事業用地」,以符公允。
委員會決議一、本案依公展計畫案通過,所提建議歉難採納。
- 二、有關台電公司之器材擺放問題,由市府方面做最大協助。
討論事項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