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341-0-案名:變更臺北市士林區光華段二小段一○六三之一地號加油站用地為機關用地(供士林區運動中心及公務機關使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341
案件id
AF81SN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以府都規字第○九三一○六二六○○二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申請單位: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六、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除同意發展局所提以下修正建議外,其餘照案通過。
(一)新計畫名稱修正為「市民運動中心用地」。
(二)計畫內容建蔽率修正為70%。
- 二、有關停車位設計請依機關用地最大需求量進行設計,其餘有關出入口、電梯須與公園結合請參考委員意見辦理。
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