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341-0-案名:變更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以南、縱貫鐵路以北南港輪胎工廠及附近土地工業區為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341
案件id
LrRiUj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以府都規字第○九三一○六一五○○○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三年六月十四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三、申請單位:台北市政府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六、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三件
決議
- 決議:本案由吳委員光庭、黃委員武達、黃呂委員錦茹、蔡委員淑瑩組成專案小組,請吳委員光庭擔任召集人,俟細部計畫完成後併同審查,再提會審議。另請本會幕僚人員徵詢未到場委員參加本專案小組意願。
討論事項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