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351-0-案名:擬訂臺北市南港區經貿段四二地號商業區(供商務設施使用)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351
案件id
dE8xIm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府都規字第0九三一0六二六九0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二十二條。
- 三、變更位置:詳位置圖所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說明會日期: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計畫說明書中,有關採綜合設計者其地下層開挖規模之都市設計管制內容,應再作文字修正外,其餘照案通過。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請市府儘速就南港經貿園區全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建蔽率、容積率及建築高度等議題進行通盤檢討以符本區之整體發展。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