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351-0-案名:變更臺北市中山區德惠段一小段八八之五地號等機關用地(抽水站)為變電所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351
案件id
igTVtA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以九十三年七月一日府都規字第○九三一三一○八三○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二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申請單位: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報告書所示。
六、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依原台電公司與市府養工處協議之面積(2500平方公尺)與範圍(納入西側三角形畸零土地)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