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351-0-案名:變更臺北市南港區大豐段三小段六七一地號等部分保護區及垃圾處理用地為道路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351
案件id
xqCKTs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府都規字第0九三一九0四0五0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位置圖所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說明會日期:九十三年八月三日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除計畫圖圖例(計畫範圍、用色、路權範圍等)補充修正外,其餘照案通過。
- 二、委員提示有關「施工期間交通維持計畫之確實執行」、「車道寬度宜縮減以預留美化空間並進行綠化」及「避免施作中央分隔島以利排水」等議題,請市府納入後續工程規劃參採。
討論事項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