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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五三六巷第三種住宅區為人行步道用地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國防部軍備局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土地標示:中山區北安段三小段八一六地號。
- 一、本案土地為配合本部「博愛分案」搬遷計畫,預測興建本部職務官舍使用,為使土地使用現況與都市計畫相符,俾利使用與管理。
- 二、為兼顧地方發展需要及軍方權益,本局於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邀集臺北市都市發展局等單位研商,惟研商結論「本部同意開闢四米寬人行步道,惟請臺北市政府同意依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八十條之一規定,獎勵本部主動提供公益性設施,同意提高原基準容積百分之五,並納入法定空地」未獲貴府同意,有關案內五三六巷道土地都市計畫變更為人行步道,涉及本局列管營地部分,歉難同意。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案內土地都市計畫原為第三種住宅區,建議維持原編定。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人行步道依市府94年3月9日府都規字第09405862300號函送修正方案通過。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