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411-0-案名:擬劃定「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39地號等11筆土地為更新地區(更新單元)」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411
案件id
s36xhU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件係市府以94年3月10日府都新字第09405999400號函送到會。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六十六條、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
- 三、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四、申請單位:建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許張麗蓉君委託)。
- 五、申請範圍與面積:臺北市中山區長春段一小段39、41、42、43、44、45、46、48、49、50、56等11筆土地(遼寧街西側、龍江路東側與龍江路223巷、229巷所圍街廓),面積共計1852平方公尺。
決議
- 決議:本更新單元之軍方土地將辦理標售,為考量未來土地所有權人是否同意本案所劃定之更新單元範圍,本案退請市府應先檢討釐清程序上是否應先完成土地標售後再提出更新申請等問題。
討論事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