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421-0-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孔廟西、北側部分道路用地、機關用地及公園用地為廣場用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421
案件id
YgSO3v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四年三月一日府都規字第0九三二一五六五八0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四年三月二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
- 三、變更位置:詳位置圖所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後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除修正下列三點外,其餘照案通過。(一)計畫書第3頁「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二)本計畫廣場用地除緊急救災之需要外,不供車輛通行,但孔廟以東第三種住宅區以北路段,於毗鄰第三種住宅區基地改建前,得供住戶車輛進出使用」修正為「本計畫廣場用地採時段性交通管制方式允許車輛通行」。
(二)本案道路用地變更為廣場用地之範圍擴大至保安宮東側大龍街部分路段及保安宮南側哈密街路段。
(三)案內土地權屬涉及私有(財團法人台北保安宮)部分請於說明書中補述,其相關「事業及財務計畫」應一併配合修正。
- 二、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決如後附綜理表。
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公民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三○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孔廟西、北側部分道路用地、機關用地及公園用地為廣場用地計畫案編號1陳情人林志堃陳情理由
- 一、孔廟西側為大龍街,雖然只有百餘公尺,卻肩負著哈密街59巷、45巷、23巷、敦煌路所有近千戶居民出入的重要交通要道。目前施工中的哈密街四十四坎行人徒步區又將完工,未來車輛又無法出入,孔廟西側大龍街一旦改為廣場用地道路封閉後,數千保安里民與重慶里民將面臨出門無路的窘境。再者,規劃中未來大龍國小操場將興建地下停車場,其主要出入口亦是大龍街,孔廟西側大龍街道路一旦封閉,未來地下停車場一旦完工將面對出入難行的窘境,因此市政府應對交通的衝擊再加以考量。
- 二、孔廟北側道路目前為哈密街70巷、68巷、45巷、23巷、敦煌路所有居民(由敦煌路與承德路、庫倫街所圍起之廣大區域)前往大龍市場、中山高速公路、重慶北路等日常生活出入的重要交通要道。因為目前這些居民由東往西只有兩條路可行:一是大龍國小與孔廟間的孔廟北側道路,另一是繞道庫倫街。目前庫倫街正在施工擴大人行步道工程,雖然仍維持原三線車道,但路面寬度已縮減,該路段在上下班尖峰時段目前已是壅塞難行,一旦路面縮減後交通將更加惡化,如果孔廟北側道路封閉後,所有居民將必須再經由庫倫街出入,交通勢必更加惡化,因此應更加三思。
- 三、蘭州派出所遷移後對保安里與重慶里的治安衝擊甚大,市府應儘速籌謀新建位置。建議在明倫國小正對面(哈密街68巷與承德路交叉路口)為原都市計畫消防隊預定地,目前為荒廢空地,建議市政府將其作為消防隊與蘭州派出所共構。因該處不但地處保安里與重慶里之門戶,更是承德路出入台北市中心的樞紐,非常適合設置派出所,希望市政府能加以考量。
建議辦法
- 一、孔廟西側道路用地不宜改為廣場用地。
- 二、孔廟北側道路用地不宜改為廣場用地。
- 三、蘭州派出所可改建於明倫國小正對面。
委員會議決議
- 一、本計畫廣場用地除緊急救災之需要外,不供車輛通行之規定修正為「本計畫廣場用地採時段性交通管制方式允許車輛通行」。
- 二、有關蘭州派出所遷移位置之建議係屬市府行政作業,本項錄請市府參考。
編號2陳情人一群保安宮信徒陳情理由
- 一、保安宮中間哈密街路段原本即是保安宮廟埕一部份,因數年前市府「萬大計畫」開闢哈密街,於是將保安宮一分為二,影響保安宮整體發展,此為一項錯誤政策決定,希望藉由此次都市計畫變更加以彌補。
- 二、另一實例為原本保安宮西側亦計畫開闢哈密街59巷2弄及酒泉街103巷兩條巷道穿越保安宮,後因發現政策錯誤,現已停止開闢。
- 三、保安宮中間哈密街路段變更為廣場用地,地方里民可藉由重慶北路3段295巷21弄替代道路出入,並不影響交通動線。
建議辦法建議市府能將保安宮東側(即大龍國小西側、哈密街以北)的大龍街路段及保安宮中間哈密街路段一併規劃變更為廣場用地。
委員會議決議本案道路用地變更為廣場用地之範圍擴大至保安宮東側大龍街部分路段及保安宮南側哈密街路段。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