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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同區延平段一小段320、320-1、320-2等3筆地號(臺灣基督長老教會大稻埕教會)土地第三種商業區為第三種商業區(特)細部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柯寬容先生
陳情地點: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本案為保存古蹟而須排除之法令限制除「『臺北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之高度比限制」外,應尚有「『建築技術規則』之建築物高度限制」,故有關計畫書第5頁之「變更計畫內容」,建請加入「不受『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164條』實施容積管制地區建築高度限制」,以臻完備。
委員會議
決議:
- 決議本案是否排除建築技術規則或建築法相關規定等議題,則於申請建築開發時,由工務局建築管理處依權責辦理。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