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491-0-案名:臺北市北投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491
案件id
hdr6Sl
概要說明
- 說明:本市北投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榮一」案,有關刪除「非本社區之三角形土地」之陳情,今補述如下:
- 一、該三角形地以作為70年12月24日(70)始字第1981號使用執照內之基地,竣工圖上標明為「公園預定地」(如附件一),作為一般空地使用,以待政府徵收。
- 二、依士林地政事務所核發建物勘測成果表之為製圖,已將第四七頁,共49頁唭哩案段218-7、218-102地號同列為該五層建物使用之土地範圍。
建議辦法懇請將「榮一」案不列入「受臺北市山坡地開發建築要點管制地區」。
- 一、所以使用法定建築語之「建築基地」應較具公信力。且符合受益者回饋之公平原則。
- 二、綜合以上「榮一」案「相關規定及說明」欄,請准予修改如後:「本社區回饋變更範圍基地內百分之三十土地(或鄰近等值土地或換算等值樓地板、停車空間、或等值代金)作為……..」。
請體恤民等數十年所承受損失與傷害。准予"免回饋"。若前項所請,無法如民等所願,也請以回饋百分之十五為限。
讓本社區提高更新意願。鑑於上情,所以71府工二字第36771號公告圖,並未將該東端三角型土地納入,懇請鈞委員會將該部分刪除,以符建築法令。
專案小組結論94.5.26專案小組第十三次審查會議結論:同意陳情人與發展局協商結果,並應加註「一次回饋,除整體開發範圍外,可單獨建築」及「478-1地號土地應待地上物他日改建時,要求其留設及回饋」、「469地號土地不必併入整體開發」。
委員會議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