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531-0-案名:擬定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聯合開發區(捷)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531
案件id
8Y8Umm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94年12月15日以府都規字第09419610803號函送到會,並自94年12月16日起公開展覽30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2條及大眾捷運法第7條。
- 三、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 六、說明會日期:94年12月29日
- 七、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共3件。
- 八、辦理情形:
(一)本案經提本會95年1月23日第552次委員會議,決議:「市府相關單位對於交通等部分議題仍有不同意見,全案俟市府協調達成共識後再提會討論」。
(二)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95年2月23日北市捷聯字第09530498800號函請將本案納入本會95年2月27日第553次委員會臨時提案。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請申請單位捷運局務必與市府交通局、發展局等單位協調達成共識,並就計畫區土地使用計畫、交通衝擊評估、各交通系統之間的整合處理,以及旅客轉乘等議題,研提具體書面資料。
- 二、請發展局說明中央車站及中央公園整體規劃,包括委員關切之建築物量體模擬及範圍內鐵道部古蹟處理等議題,並請說明目前市府與臺灣鐵路管理局溝通協調情況,以利委員瞭解本計畫周圍地區未來整體發展。
- 三、請交通局針對本案交通部分的議題,就市府相關單位意見予以整合確認,並請說明本計畫區對臺北車站地區整體交通衝擊、改善策略及相關配套措施。
- 四、本案請申請單位捷運局儘速彙整相關單位意見,提出完整書面資料送交本會後,就本案先行召開專案報告會議再提委員會審議。
附件
- 附件:「擬定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聯合開發區(捷)細部計畫案」暨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