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561-0-案名:變更臺北市濱江街汽車修護專用工業區內第二種工業區為汽車修護展售工業區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561
案件id
xHlCL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九十四年二月十八日府都規字第0九四0五八0七七0三號函送到會,並自九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
- 三、變更位置:詳位置圖所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如後綜理表。
- 六、九十四年四月六日本會第五四一次委員會議決議:
本案仍請發展局就「工業區開放供作銷售、一般零售使用之適宜性」、「停車空間內部化之標準與管制方式」、「相關使用佔樓地板面積比例之設限」及「臨濱江街側建築物退縮尺度」等議題重新檢討後,彙提補充資料再提會審議。
- 七、九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第五四六次委員會議決議:本案工業區擬開放供作銷售及一般零售之使用,其相關回饋措施應研提具體方案,併全案修正後條文對照表再提會審議。
- 八、本府(都市發展局)95年3月30日府都規字第09577729600號函送第五四六次委員會議決議補充資料提會續審。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除計畫書第4頁「(三)本計畫區臨濱江街之道路」仍應依第五四一次委員會議回應資料修正為「(三)本計畫區臨濱江街之『基地』」外,其餘依發展局所提補充資料修正後通過。
- 二、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決如後附綜理表。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濱江街汽車修護專用工業區內第二種工業區為汽車修護展售工業區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臺北市政府交通局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本案計畫範圍係位於本市中山區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汐五高架段)所夾用地,市區主要出入道路為濱江街。就交通分析方面而言,濱江街係以穿越性車流為主,且計畫區大直橋以西為高速公路濱江街下匝道處,車流較為複雜。
此外,計畫區北側為濱江公園(大佳及迎風),假日均以休閒、運動人次居多,亦以濱江街為主要出入道路。
- 二、由於計畫區之土地使用性質變動,且原修護使用調整為可作為展售使用,基於展售場會吸引買車、觀賞之旅次,與原先僅作修護不同,為免影響交通順暢,建議汽車展售場應提供適當停車空間供商業活動使用。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汽車展售場應提供適當停車空間供商業活動使用。
決議:
- 委員會決議依發展局所提補充資料,參照本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第20組加倍留設停車空間。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濱江街汽車修護專用工業區內第二種工業區為汽車修護展售工業區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
陳情人:
鄭景雲(中山區大佳段二小段947地號)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小面積之修車保養是否要做消防與環保處理之設施,因為小面積再挪出來空間做消防與環保設施,那不就沒有什麼空間可使用與實際需求。
- 二、本區為汽車修護專用工業區、第二種工業區,請問高危險性之瓦斯加氣站與汽油加油站都可設置,那還用管制別的行業使用限制嗎?是否可開放做多元化之輕工業使用。
- 三、我們之土地在濱江街拓寬馬路與造橋時已將大部份劃做上開之公共建設用地,而只剩下在路邊之部份土地,既然馬路與路橋都已做好,希望剩下之在濱江街馬路南邊之土地給予適當之規劃使用,這樣當可促成路邊之景觀與正當充分之利用。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一、可否採用一般建築等之簡易消防配備。
- 二、本區域之地價相當昂貴,除大汽車廠有能力建設做維修廠外,其他之中小企業與小廠根本無能力來進駐此高價位之地點與投資設廠,因此空有政府設置專用工業區之美意,也無法達成地盡其利或可充分利用。
- 三、政府可整齊統一規劃,可使南邊路邊之建築整齊又美觀,也可算是政府回饋給原地主開路所剩之餘地適當之使用。
決議:
- 委員會決議
- 一、有關「小面積之修車保養是否要做消防與環保處理之設施」乙節,因非屬都市計畫權責,請另依消防局及環保局之相關規定辦理。
- 二、本區基地可從事汽車修理保養使用。
- 三、有關所建議於濱江街南側土地之意見,非本案計畫範圍,錄請市府納入規劃參考。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濱江街汽車修護專用工業區內第二種工業區為汽車修護展售工業區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
陳情人:
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北區辦事處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本局經管臺北市中山區大佳段二小段906地號陸軍總司令部移交之國有土地,都市計畫使用分區屬「軍事機關用地」業經原管機關檢討無公用需要,請參照鄰地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事宜。
建議辦法: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係屬變更細部計畫案,所提陳情意見涉及主要計畫變更,請發展局另案協助辦理。
討論事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