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571-0-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571
案件id
0WNzpe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95年3月30日府都規字第09577716603號,並自95年3月31日起公開展覽30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
- 三、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六、說明會日期:95年4月13日(中正公民會館,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108號8樓)。
- 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共計14件。
- 八、本案提95年6月16日第556次委員會議決議:「(一)本案組成專案小組,並委請張委員樞擔任本案召集人,針對古蹟保存等議題詳予審查後,再提委員會議討論;(二)專案小組成員,則於會後逐一洽詢參與意願。」
- 九、經調查後,除張委員樞擔任召集人外,由張委員桂林、黃委員書禮、陳委員武正、顏委員愛靜、蔡委員淑瑩、蘇委員瑛敏、江委員彥霆、溫委員琇玲、莊委員武雄、孟委員繁宏、于委員俊明組成專案小組。
- 十、依本會第556次委員會議,於95年6月22日召開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討論會議後即辦理現場會勘),會議結論分述如下:
(一)「主要計畫」之變更範圍,基於整體環境形塑理念,原則同意依原公展方案。
(二)增加「金山南路一段30巷」保存區之建物權屬資料。
(三)細部計畫案仍有部分議題需要釐清且需更細緻討論保存以及永續利用的計畫內容,請規劃單位預為研析,提下次專案小組審查會議討論:
1.歷史街區不單只有建築物的保存,應有整體景觀意象的形塑(例如道路形式、入口意象等),該如何規劃?應提出具體概念。
2.未來台灣銀行民營化之後,土地歸管以及物權所有問題,都應明確掌握。
3.政府對於歷史保存區應有完整的經營配套措施。
4.除了對於樣貌保存、建材運用部分,是否堅持維持原貌?抑或融入新的設計概念?古蹟該如何活化利用(真的可以使用的設計概念),應是土地使用計畫中相當重要的議題,都應有具體的處理方案。
5.私有地主的權益應予保障,必須站在市場面謹慎處理且容積移轉的執行條件應明確註明於說明書中。
6.應參考迪化街保存區的容積移轉操作經驗,應針對本案的處理流程提出細緻的想法,而非簡單一句文字就可以交代(例如:可移出之空權比例、容積移不出去時對於產權的權宜處理方式以及避免產生容積已經移賣,歷史建物仍未負責修復的情況)。
(四)建築開發設計管制要點中,有下列議題應提出具體回應:
1.建築絕對高度以不超過7公尺為原則(計至屋脊),其為一層樓加上斜屋頂閣樓,對於此項規定是否必要全區執行,對於非古蹟、非歷史建築是否有更彈性之設計規定。
2.53巷兩側建築「面」為維持原貌應做嚴格管制,但其他地區則可較寬鬆甚至大膽的構想,因此第五項第(一)點並非僅以「歷史建築以保存原貌為原則」,基於保存「面」與「屋脊」的建築語彙外,對於材料、構造都應可融入新的概念。
3.屋頂的規定亦應區分較嚴格與一般管制規定。
4.圍牆高度以及透空率之規範是否需降低?請再斟酌。
5.「臨齊東街53巷之建築基地於進行增、修、改、新建時,以維持現況留設前院為原則」,為保存日式宿舍區的街道尺度、風貌,應有更細緻的描述,並非單純文字交代。
6.停車空間管制內容中「其得不適用…..」之文字,請再斟酌,並請針對第(一)、(二)款規定內容檢視是否有競合矛盾之情形。
7.空調、水電設施等現代設計部分應註明做隱藏式設計。
8.應有樹木的保護與管制措施。
9.停車問題該如何處理?應提出具體概念。
10.建蔽率與開挖率應考量未來建築配置、樹木保存情況而做更細緻設計。
11.開挖率70%之計算標準為何?請詳細調查計算後討論是否有調降之必要(且要配合現有大型植栽的情況,逐一調查)。
(五)為配合保存區的風貌,西側公園的規劃設計應有規範。
(六)本專案小組已完成主要計畫之審議,將先提委員會議討論並儘速送內政部審議。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有關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決議情形詳如綜理表。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
請專案小組審查細部計畫時針對建築型式、建築規範以及公共利益與地主權利關係調和等議題詳加討論。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林仁庸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建議位置:中正區臨沂段一小段579、581地號(中正區齊東街53巷9號)。
建議理由:
- 一、文化局審查歷史建物程序違法。
- 二、另實體消滅,無法指定歷史建物。
- 三、侵害人民財產權。
建議辦法:
專案小組意見:
- 專案小組審查結論基於整體環境形塑理念,原則同意依原公展方案。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
陳情人:
劉邦寧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建議位置:中正區臨沂段一小段589、579、578地號。
建議理由:
反對將本社區變更畫為「日式風貌保存區」其理由如下:
- 一、依貴府公告之都市計畫書內容表示:要將本區土地使用變更為「日式風貌保存特定區」,以創造具地區特色的城市文化空間,本人聞知甚為氣結,貴府到底是何思想?前一陣子烏來山區原住民立日文碑掛日本旗,即受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等抗議,最後遭台北縣政府唾棄,而現在堂堂院轄市的台北都發局竟要將本區劃分區塊,又要地主仿建成60年前日本侵佔台灣時期官員宿舍之風貌(因本區大部分已殘破不堪或已損壞滅失,所以大部分是要重建的『創造』),本人堅決反對將本區為「日式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之變更。
- 二、其次細部計畫書第7頁,其中保存區(2)經費3000萬元要民間挹注,「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區」要經費16400萬元全部要所有權人自己支應,政府若要講文化保存就要有能力去維護,首先請市政府思考一下,要求民間挹注及強制所有權人之支應是否可達成?退一步而言,以高經濟土地作仿日式宿舍建築,也就是說以犧牲台灣經濟來懷念日本文化是否值得?又以高經濟土地作仿日式宿舍建築有何經濟收益?所有權人如無經濟收益如何會去維護保養?所以本計畫可為完全是空談,騙百姓的遊戲。
- 三、因此本人嚴正反對本都市計畫,如真要保存古蹟,只要保存一、二戶即可,不必犧牲本區全區的發展來發揚日本佔據時期文化。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保留已公告指定為古蹟的泰安街2巷3號及齊東街53巷11號2戶即可,其他地區應解禁開放,加速本區建設發展。
專案小組意見:
- 專案小組審查結論本案之變更範圍,基於整體環境形塑理念,原則同意依原公展方案。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
陳情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日式宿舍外貌殘破不堪,無保存意義,應整頓市容。
- 二、雜草叢生,衛生品質差,居家品質不良。
- 三、遊民多,夜間治安堪慮。
- 四、舊有巷道太小。
建議辦法:
專案小組意見:
- 專案小組審查結論
- 一、同編號1。
- 二、關於環境衛生及遊民所造成環境安全等問題,非關都市計畫變更事宜,請文化局基於環境維護之義務,與市府權責單位(衛生局、警察局)協調土地所有權單位改善。
決議:
- 委員會決議一、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依專案小組審查結論辦理。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
陳情人:
俞佳宏、林千惠、呂建鴻、王憶蓁、林玉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該巷內無人整理、蚊蠅滋生、臭氣逼人,保存它需要人力維護,勞民傷財。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改建,別浪費整個區域,單獨幾個特別外貌完整之建物即可。
專案小組意見:
- 專案小組審查結論
- 一、同編號2。
- 二、關於環境衛生問題,非關都市計畫變更事宜,請文化局商請市府權責單位(衛生局)協調土地所有權單位辦理改善。
決議:
- 委員會決議一、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 二、依專案小組審查結論辦理。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
陳情人:
楊淑青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臺北市住的品質已經很差,應將不必要的、可開發的,重設為住宅也好、公設也可提高生活品質。
建議辦法: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6
陳情人: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日本殖民時代的產物,有部分保留作為歷史見證即可。
- 二、台灣是一個島國,在無法增加海埔新生地,更需正視這些美其名為古蹟,實無貢獻的建築物,更何況是在寸土寸金的臺北市內。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古蹟指定一戶就夠了,趕快維修,其他由民間自行發展。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7
陳情人:
洪滔然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李國鼎舊宅維持完整有保存意義,齊東街53巷幾乎殘破不堪,不知為何成為古蹟?
- 二、60多年日式住宅就要稱為古蹟,中正區此種舊眷舍比比皆是,難不成都是古蹟。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李國鼎舊宅設為文化保存區尚有一點道理。
- 二、如齊東街53巷設為日據台灣殘留文化保留區,何不將中正區所有日式房舍皆予保留成為日本人侵華遺證特區。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8
陳情人:
莊惠銓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我們為整片大地荒置,難以接受,祈得改變現況。
建議辦法: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9
陳情人:
僑果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僑協企業股份有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一、臺北市政府公告指定臺北市齊東街53巷2號等9處日式建築物為歷史建築,係以單棟之建築物為單位所為之指定,並非以「群落」形式為指定,故而,變更計畫之理由,為維護「本區整體」日式宿舍歷史風貌,顯與指定歷史建築之目的不同。
- 二、該等歷史建築物被指定後迄今,不論市有、台灣銀行或私人所有,均不願斥資修繕,該等建物均殘破不堪,影響市容及環境甚巨,係屬市容之毒瘤,倘變更為保存特定專用區,該等殘破相,將永遠為附近居民人心中之痛。
- 三、倘真欲保存文化遺產,維護日式宿舍原有形貌,其實僅保留市有土地及國有土地部分,即已足夠,勿庸擴至私人土地及台灣銀行土地,以免侵害私人之權益。
- 四、依細部計畫附件一:建築開發、設計管制要點五(一)屋定規定,以本計畫區內「現有」日式斜屋頂形式、材質、色彩為原則….。但查,已拆除建築物,已無「現有」建築及材質,不知如何增修建。故而,已無建築物部分之土地,實無變更都市計畫之必要。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實無變更都市計畫之必要,請棄之。
- 二、如真欲保存文化遺產,僅保留一棟已指定為歷史建物者即可。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0
陳情人:
臺北市中正區幸福里辦公處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本市不應刻意保存日本文化,不同意本計畫以保存日式宿舍方式保存日本文化。
- 二、為避免影響地主之權益,建議本計畫應縮小範圍,保存2棟古蹟即可,非古蹟部分不應納入保存,以保障地主之居住權及財產權。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1
陳情人:
林樂昕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
- 一、針對變更齊東街都市計畫以保留「建築形貌、街區空間紋理與質感、植栽群落整體所構成的地區三度空間與場所感,進行整體街區風貌保存維護之管制方式,形塑為一具體文化歷史特色之區域」深表贊同,此精神已超越過去古蹟保存單棟建築的限制,保留整體空間模式符合當今世界古蹟保存的趨勢。
- 二、惟空間是歷史事件層疊固屬之地,齊東街除日式宿舍之外,歪斜的道路與現今都市計畫的方整街區道路迥異,這條清朝古街約有260年歷史,是台北東門外僅存的古蹟,建議將齊東街道整體納入變更都市計畫範圍中。從清朝至日本殖民時期的歷史應以層疊的態度看待,讓歷史發展演進的軸線更為明顯,同時,藉由比較台北各地被殖民政府刻意破壞的清代建物、引進新式都市計畫的街區規劃,抹蓋原有地景與生活脈絡,更可展現齊東街上日式宿舍在殖民史上的意義,值得全民省思。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本保留區涉及部分私人產權爭議,但古蹟是全民資產,意義大於利益,私人產權的犧牲可利用容積移轉或將來古蹟經營的信託、基金方式解決。總之,私人權益是制度的問題,可透過制度工具補償,古蹟則是公共資產,不應被埋葬在少數人的利益下。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2
陳情人:
郭芳菱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對於一個從小在北縣長大的我而言,看到齊東街樸意和雋永的日式宿舍,我心中是充滿感動的!走訪齊東街是一個意外的旅程,但也是收穫最多的,走在從清朝至今百年米道上,彷彿都能體會當時的生活,這條道路曾是孕育出多少年代的人們,更不用說路面上的建築物。
它曾經歷許多的風霜,居住在裡頭的人們,如今已凋零,難道要讓房舍也跟著萎糜嗎?台北在一個資訊、科技產業發展之下,許多古蹟已漸漸消失殆盡了!「文化」似乎在人們口中只變得存在於美術展覽場之類的地方,何不能讓文化深入我們、存在生活中,更添生活情趣以及社區人文!日式的建築,別因曾被日人統治過的憤恨心理,而將之一一拆除,所謂的保留也別只是在門上貼者保護令。
這是我們的家園,不論是否居住在此,我們的水泥森林中需要的是更多的人文,而不是興起的大樓。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不要將之拆除。
- 二、不要讓不肖業者將之興起大樓。
- 三、請政府多關心我們居住的環境,多餘的大樓矗立在其中,顯得突兀,難道都市計畫永遠只會在老建築中擺一棟高樓大廈嗎?
- 四、可結合藝術活動,整理好齊東日式宿舍,可將之予以導覽解說,抑或藝術家駐村創作,發展為藝術、人文、社區、民眾共有的社區營造。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3
陳情人:
王維周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齊東街之日式宿舍群,為日前臺北市所遺留下來的,少數規劃完整之木造日式宿舍群,且經過居民的精心營造以及時間的洗鍊,已成為臺北市城市發展史之重要證據。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以最快速度通過都市計畫變更,以達到保存之目的。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中正區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4
陳情人:
陳思勉、許博翔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指定齊東街附近住宅區為保存區及日式宿舍風貌保存特定專用區,此區域具有極大的保存價值及意義,請務必保存。
建議辦法:
專案小組意見: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本案依文化局所提修正內容對照表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