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11-0-案名:擬定臺北市南港車站特定專用區新光段一小段1地號部分土地為綠地用地及變更中南段一小段410地號部分特定商業區為排水溝用地細部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11
案件id
Vkp5FP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以95年8月16日府都規字第09533381400號函送到會,並自95年8月17日起公開展覽三十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四款。
- 三、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說明書所示。
- 六、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排水溝用地」修正為「溝渠用地」外,其餘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