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21-0-案名:擬劃定「臺北市中山區榮星段六小段570地號等35筆土地為都市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21
案件id
7glW6S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95年9月18日以府都新字第095305644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單位:林玉葉。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4款、第8條、第11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四、計畫位置:詳計畫圖所示。
- 五、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決議
- 決議:本案及討論事項五兩處都市更新單元申請案擬配合未來捷運車站開發推動都市更新,本會原則支持。惟本二案及其南北共四街廓,考量市府表示目前已預定朝整體規劃方向來推動都市更新,且該四處基地鄰近未來捷運車站出入口,範圍完整、規模較大,市府應藉由本地區的更新,對該地區實質環境改善及公共利益的增進有更積極的作為與要求。請市府就該四街廓未來更新,包括開放空間留設與配置,與聯合開發大樓出入口關係、都市景觀等議題,擬訂整體規劃構想再提會討論,以利爾後更新實施者有所依循,必要時並得在整體規劃願景下分期開發。市府亦可主動將該地區未來發展願景向民眾說明,以協助整合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之意願。
討論事項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