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31-0-案名:變更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一段中興山莊附近地區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31
案件id
LF0kRn
概要說明
- 說明:一、本案係市府以94年4月11日府都規字第09405799703號函送到會,並自94年4月12日起公開展覽30天。
- 二、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報告書所示。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9件。
- 七、本案經提94年6月8日第543次委員會議決議組成專案小組,成員為黃委員兼召集人書禮、陳委員武正、張委員樞、蘇委員瑛敏、黃呂委員錦茹(已卸任)及錢委員學陶等六位委員。
94年9月16日簽准增加邊委員泰明、張委員桂林及黃委員武達(已卸任)等3位委員。95年1月23日第552次溫琇玲委員及于俊明委員新加入本專案小組。
- 八、本專案小組共召開一次現場會勘(94年7月20日),四次專案小組審查(94年8月22日、94年11月2日、95年10月12日、95年11月13日)會議。
- 九、本案都市發展局所提資料尚缺修正案與原公展案不同內容與本案第四次專案小組審查結論回應資料,請發展局於大會前提送俾利審查。
決議
- 決議:本案係屬各方關切之都市計畫變更案,且已召開多次專案小組會議以都市計畫專業角度審查,惟因本案審查時所得資訊不足等因,以致尚無具體之結論。本案請都市發展局參考本次委員會委員與歷次專案小組審查之意見,在考量促進文山區地區發展、確保市民權益等原則下,就本案辦理個案變更應附細部計畫送審,並對山坡地陡峭部份變更為學校用地,如何確保其執行開發過程避免影響山林,併同本案開發所致之鄰近地區交通衝擊影響、採市地重劃辦理之公平性議題及財務計畫、空間配置、學校規模、建築容積、都市設計準則、老樹及歷史性建物保留等細部計畫處理原則提出更詳細資料,先提報專案小組審查研獲具體結論後,再依程序提會審議。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