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41-0-案名:劃定「臺北市中山區四小段342地號等16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41
案件id
Vs3gkv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以95年11月22日以北都新字第09530766800號函送到會。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三、申請單位:李月雀君
- 四、計畫位置: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決議
- 決議:除「將原各向計畫道路寬度修正為基地東側、西側至少退縮4公尺以上,南側北側至少退縮2公尺以上,全部留設作為無遮簷人行道公共使用」外。其餘依計畫書內容通過。
討論事項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