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51-0-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附近住宅區商業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51
案件id
XNV4wO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95年11月15日府授都規字第09535496503號,並自95年11月16日起公開展覽30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文化資產保存法第33條。
- 三、申請單位: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 四、計畫範圍: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六、說明會日期:95年11月29日(臺北和平長老教會副堂,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83巷7號)。
- 七、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共計6件。
決議
- 決議:
- 一、本計畫案依文化局所提內容暨簡報回應資料修正通過。
- 二、有關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決議情形詳如綜理表。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附近住宅區商業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楊攸碩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本計劃區內目前被列為"其他"的日式住宅,應全數提升列為"古蹟"或"歷史建築"以達保存維護之目的,進而形成群落意象。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延長本區限建期限,確保完成老建物鑑定作業。
2.目前房舍管理單位例如台大、師大、台電等等,應將管理權移轉交由市府或中央專責機關統一管理維護。
決議:
- 委員會決議1.本計畫案內已指定之古蹟與登錄之歷史建築物,同意變更主要計畫內容,並循程序報請內政部核定。
2.房舍管理事權統一,非屬本委員會審議權責。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附近住宅區商業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
陳情人:
汪敏月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此33座日式宿舍為重要文化資產,不可開放改建大樓,請問台北還有多少文化資產?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附近住宅區商業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
陳情人:
鄭祖舜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因應保留33座日式宿舍,不可開放禁令,此為北市重要文化資產。
建議辦法: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附近住宅區商業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4
陳情人:
鄭馨芝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尚未被指定為古蹟或歷史建物之日式宿舍應全數納入保存維護範圍,不得拆除或出售土地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對該基地實施禁建。
2.由單一政府機構統一管理維護,並請台大、師大、台電等單位移交管理權。
3.考慮以出租方式籌措建物維護費用。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附近住宅區商業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5
陳情人:
梁春富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1.經預定為古蹟3棟、歷史建築6棟,數量太少,且歷史建築6棟又可改建為三樓,失去歷史價值。若仍為保存3點狀古蹟2.現共33棟皆公有土地房屋,若無強烈支持保存現有珍貴區域風貌意圖及誠意,公家機構如此,何求民間?至少要保留20棟以上!,則無設定專區之必要。
3.設定專區,當地現有住宅將受建築物高度、容積率、增設停車位…等更嚴苛剝削!若無實質日式建築街貌及聚落存在,設專區反成虛幻,甚而不公平對待本區住戶產權。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1.政府及公家機構若只為利益,只設少數幾點、不重文化風貌、古蹟,則請免設專區保護。
2.要設專區,則如新竹縣湖口鄉湖口老街,真正有老街存在才像,學學新竹縣政府!3.如規劃來不及,本區再請限建10年,好好詳細完美規劃。
決議:
陳情案名:
案名「變更臺北市大安區青田街附近住宅區商業區為保存區及聚落風貌保存專用區主要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6
陳情人:
國立臺灣大學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本案主要計畫案都市計畫書第3頁載「…近期臺灣大學因校務發展考量,於本區內陸續新建了數棟7至10層之建築供學人宿舍…」乙節,查本校於該區新建學人宿舍僅有3棟且為5至7層建物,周邊高層建物均為私人興建,特予澄明。
建議辦法: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