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61-0-案名:修訂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R13街廓容積移轉時限規定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61
案件id
iS72tf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95年12月21日府都規字第09535918703號函送到會,並自95年12月22日起公開展覽30天。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位置:詳位置圖所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如後附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照案通過。
- 二、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審決如後附綜理表。
人民陳情案件
陳情案名:
案名修訂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R13街廓容積移轉時限規定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1
陳情人:
江輝吉里長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本地號(南港段一小段534地號)係坤元宮已計畫為綠地。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請准列為寺廟專用區,以保存近200年歷史之廟宇。
決議:
- 委員會決議請坤元宮所有權人洽本府文化局循文化資產指定程序辦理。
陳情案名:
案名修訂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R13街廓容積移轉時限規定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2
陳情人:
江輝吉里長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本地號(南港段一小段526-1地號)係8m計畫道路,計120㎡之面積,持分人眾多,欲辦理容積移轉,無法取得全體地主申請。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
- 一、請准部分持有人依其持分辦理容積移轉,以免使部分地主喪失權益。
- 二、如能排除全體之設限,地主及政府將獲双贏。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所提建議與內政部訂頒「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相牴觸,礙難同意。
陳情案名:
案名修訂南港經貿園區特定專用區R13街廓容積移轉時限規定計畫案
陳情編號:
編號3
陳情人:
江輝吉里長
陳情地點:
陳情理由:
- 陳情理由本里該等地號(南港段一小段562-3地號)係8m計畫道路上,位居開闢道路之起點(三重路由東往西至園區街)。
建議辦法:
- 建議辦法該公司建物位於計畫道路上,請准先行辦理容積移轉程序,待市府編列財源開闢道路時,始拆除建物。
決議:
- 委員會決議所提建議與內政部訂頒「都市計畫容積移轉實施辦法」之規定相牴觸,礙難同意。
討論事項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