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6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龍泉段一小段231地號等4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61
案件id
zzp7C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以95年11月28日以府都新字第09530786800號函送到會。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三、申請單位:李榮隆
- 四、計畫位置:詳計畫圖所示。
- 五、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決議
- 決議:本計畫時程獎勵依現行規定辦理,其餘依更新處所提簡報回應資料修正通過。
附帶決議
- 附帶決議:另有關未來都市更新審議權責是否授權相關單位部分,請依本會第559次委員會議,討論事項三決議:「請市府對於都市更新政策面的問題與未來通案處理原則另做專題報告」,請發展局於下次會議提案討論。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