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7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三小段187地號等9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71
案件id
cNFnX3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96年3月20日以府都新字第095311566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單位:徐福蘭。
- 三、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四、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六十六條、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六款)、第八條、第十一條暨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
- 五、計畫位置:詳計畫書內計畫圖。
- 六、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