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71-0-案名:劃定「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四小段187地號等49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71
案件id
sIMBbh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95年4月11日府都新字第09630080500號函送到會。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六十六條、都市更新條例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一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
- 三、申請單位:張應相。
- 四、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五、計畫位置:詳計畫圖所示。
- 六、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修正通過。
- 二、計畫管制內容請加註「基地西南角作為公共開放空間,並應配合東側機關用地之古蹟修復再利用計畫,留設淨寬3米以上之開放空間以銜接其後院空地」乙項。
臨時提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