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691-0-案名:劃定「臺北市中山區正義段四小段1地號等3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691
案件id
ev58xX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96年4月14日以府都新字第096301503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單位:邱永漢綜合計劃股份有限公司。
- 三、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四、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暨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五、計畫面積及位置:1290平方公尺,位置詳計畫書第10頁附圖一。
- 六、計畫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決議
- 決議不予通過。請申請單位考量將更新單元範圍適度擴大,透過整體規劃,除更新老舊建物外,並能對該地區環境,做出實質的貢獻。
討論事項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