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11-0-案名:劃定「臺北市內湖區碧湖段四小段410地號等3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11
案件id
J1uF8X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96年5月28日府都新字第09630359500號函送到會。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7、8、11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三、計畫範圍:本計畫位於臺北市內湖路一段、內湖路一段681巷及內湖路一段691巷所圍之範圍。
- 四、計畫面積:2,969平方公尺。
- 五、劃定基準:符合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3條,合法建築物因地震、風災、水災、火災、爆炸或其他不可抗力而遭受損害及本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輻射污染建築物,經主管建築機關認定有危險之虞,應立即拆除者。
- 六、本案更新單元內合法建築物(原地上物為明園大廈)屬本市高氯離子混凝土建築物且經主管建築機關認定有危險之虞,應立即拆除,致使無法完全提供現代都市發展所必備安全、整體及舒適之都市空間,因此為促進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增進公共利益及確保公共安全等,爰依都市更新條例等規定自行劃定更新單元,以加速當地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
- 七、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