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11-0-案名:劃定「臺北市信義區永吉段一小段408地號等64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11
案件id
RC5cv0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96年6月1日以府都新字第096303085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人:彭賴秀琴。
- 三、法令依據:
都市計畫法第66條。
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1項第1款、第8條、第11條。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四、計畫位置及面積: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松山路及忠孝東路五段交叉路口東北側地區,鄰近捷運永春站。
(二)4662平方公尺,為1完整街廓。
- 五、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規定辦理,始得作第三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三種住宅區及第三之一種住宅區),法定建蔽率均不得超過45%,法定容積率分別不得超過225%及300%(平均法定容積不得超過239%)。現況平均建蔽率為55.87%、平均容積率為247%。
- 六、更新單元內土地及建物均為私有。
- 七、本更新單元已經市府審查符合劃定基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