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11-0-案名:劃定「臺北市松山區美仁段一小段800地號等9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11
案件id
W51R4Q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96年5月24日府都新字第096303403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單位:陳雅芬。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1項第4款、第8條、第11條暨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四、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四段53巷、南京東路四段53巷3弄、南京東路四段53巷7弄所圍街廓範圍,劃定面積為2,252平方公尺。
- 五、本更新單元內鄰近環亞商圈、位處臺北小巨蛋、臺北市立體育館、興建中捷運松山線市立體育場站、臺北市立田徑場改建工程等重大建設對面街廓,其內有8棟建築物均為民國58至64年所興建之加強磚造及鋼筋混凝土造建築物,整體屋況老舊窳陋、週邊計畫道路狹窄,明顯已完全無法反映該區位整體都市土地應有之機能。更新單元內皆屬私有土地,多數地主們(約75%)同意循都市更新方式辦理改建;本更新單元劃定後進行更新改建,勢能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及形塑現代化都市景觀,促進該地區發展。
- 六、本案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