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2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同區市府段二小段220-2地號等35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21
案件id
8A4Sgk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96年6月15日府都新字第096304495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人:張富迪。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第8條、第11條、第27條暨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四、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1段、太原路79巷、太原路、太原路97巷所圍街廓範圍內。
- 五、本案範圍建物老舊,且基地區位極佳,同時面臨40米主要幹道,原基地的法定容積達560%,但現況土地使用僅達228.5%,顯示土地未有效運用,故辦理都市更新。
- 六、本案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劃定更新單元範圍照案通過。
- 二、南北兩側臨4.54公尺計畫道路至少退縮4公尺之無遮簷人行道。
- 三、本案有關東側臨承德路配合周邊建築物留設3.64公尺騎樓作為人行空間相關規定,建議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視鄰近街廓實際情形酌予考量。
討論事項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