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21-0-案名:劃定「臺北市中正區南海段一小段686地號等14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21
案件id
aSKSiI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96年6月20日府都新字第09630434600號函送到會。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3、4款、第8條、第11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三、計畫範圍:本計畫位於臺北市羅斯福路1段29號、金華街13-17-4號、寧波東街9巷16-24號所圍街廓範圍內。
- 四、計畫面積:1,090平方公尺。
- 五、劃定基準:符合台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2條第4項,街廓內相鄰土地業已建築完成,確無法合併更新,且無礙建築設計及市容觀瞻,其面積在1,000平方公尺以上,並為一次更新完成者。
- 六、本更新單元四周均為已重建之7層、11層、12層建築物,唯獨本更新單元內建物屋齡多為民國45年至民國62年所興建,建物老舊,居住環境甚差,且結構耐震及防火安全堪虞,對於住戶之公共安全、衛生及當地市容觀瞻均影響甚鉅,無法提供該地區應有土地機能。且基地緊鄰捷運新店淡水、小南門線及施工中的信義線交會之中正紀念堂站,為促進土地有計畫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爰申請自行劃定都市更新單元並研擬都市更新計畫,以加速當地都市更新事業之實施。
- 七、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