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4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懷生段二小段316、316-2地號等2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41
案件id
4u40II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件係市府以96年8月14日府都新字第096306883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單位:鄭麗華(登峰大廈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7條、第8條、第11條及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四、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及復興南路一段340巷交叉口西南側街廓內。計畫面積:約988平方公尺。
- 五、本更新單元內共計1棟地上12層、地下1層鋼筋混凝土造之合法建築物,產權屬私有。區內建築物因「九二一大地震」受損,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複勘結果為黃單「需注意」建物。
本單元業已取得80%以上土地及建物所有權人同意循都市更新方式辦理改建。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