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41-報告事項-案由:為依96年8月2日第573次臺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議審查「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一小段108地號等20筆土地為更新單元案」研提附帶決議處理情形,報請公鑑。
會議紀錄id
TPEO5741
案件id
ndCXph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有關首揭申請自劃都市更新單元案,前經提貴會96年8月2日第573次委員會議審決:「照案通過」,並附帶決議:「有關以完整之計畫街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案件,是否得依都市更新條例及其子法等規定逕擬都市更新計畫乙項,請都市更新處、都市發展局檢討後有關處理原則提委員會報告」。
- 二、市府於96.9.3以府授都新字第09630849300號函送上述附帶決議研提處理情形資料到會,提請本會報告。
決議
- 決議:本案請都市更新處釐清有關完整之計畫街廓申請自行劃定更新單元案件是否得逕擬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都市更新審議委員會進行審議,而無須提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劃定範圍,請整理其法令規定及處理原則,提送下次委員會議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