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41-0-案名:劃定「臺北市中山區中山段三小段688地號等6筆土地為更新單元」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41
案件id
vwfmQV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係市府96年8月24日以府都新字第09630638700號函送到會。
- 二、申請人:李秋明。
- 三、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
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
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 四、計畫位置及面積: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中山北路2段39巷、南京東路1段27巷、南京東路1段13巷與南京東路1段13巷7弄所圍街廓內部分土地。
(二)面積1999平方公尺。
- 五、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四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三種商業區),法定建蔽率不得超過65%,法定容積率不得超過560%。現況建蔽率為47.45%,現況容積率為173.22%。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