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76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通化段4小段339地號等21筆土地為更新單元案」都市更新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TPEO5761
案件id
8SsOAi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安和路二段59巷及通安街所圍街廓內。面積:約1,206平方公尺。
- 二、本更新單元內現有12棟建物,皆為私有之老舊違章建物,平均屋齡超過30年以上,為1-2層樓鐵皮及磚造,臨計畫道路側之建物多為一般零售業、小吃店使用,另街廓內未臨計畫道路之建物則為住宅使用,平均現況建蔽率74.58%、平均現況容積率115.05%。更新單元內之建物與土地,除通化段四小段338(道路用地)、347-2、358-1地號等三筆土地為國有(管理機關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面積26平方公尺),其餘土地皆為私有,面積1,180平方公尺;目前同意參與更新比例人數約26%。
- 三、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
- 四、本件係市府以96年9月29日府都新字第096308458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趙皓琦。
- 六、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暨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