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5961-0-案名:修訂「北投士林科技園區(不含區段徵收及特定專用區範圍)細部計畫案」內機2機關用地土地使用管制案
會議紀錄id
TPEO5961
案件id
vMWhfF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位於磺溪以東、文林路以西,以及福國路延伸線以北所圍地區,士林區與北投區交界處,使用分區為機關用地,面積9,937.72平方公尺,其中僅7平方公尺為市有及私有共同持分,其餘均屬國有及市有土地。
- 二、本案係因應中央刻正推動之「國立臺灣戲劇藝術中心」,擬申請放寬該機關用地之法定建蔽率上限由40%修訂為75%,以符合藝術中心空間設計需求,爰辦理本細部計劃修訂案。
- 三、本案市府以98年6月6日府都規字第09831841003號函送到會,並公告自98年6月8日起公開展覽30天。
- 四、申請單位:國立臺灣傳統藝術總處籌備處
- 五、辦
決議
- 決議本案原則同意申請單位會中說明,將東側權屬為國有之未開闢公園用地併同本機關用地整體規劃,建蔽率45%、容積率250%,以作為國立臺灣戲劇藝術中心發展腹地。惟該構想涉及主要計畫變更,故本案退回市府,由申請單位另依程序辦理變更。
討論事項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