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01-0-案名:劃定臺北市萬華區龍山段一小段335-1地號等16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01
案件id
ZYvIWJ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係內政部營建署於98年度委託成立「都市更新專業整合機構」,勘選40處更新單元,進行更新意願整合,協助住戶完成更新事業概要。其中部分地區因尚未公告劃定為更新地區(單元),故由「都市更新專業整合機構」協助土地及建築物所有權人辦理劃定更新單元程序。
- 二、本案位於萬華區華西街以東、桂林路以南街廓內,面積1399平方公尺。
- 三、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商業區,土地及建物均包括公有及私有。
- 四、本案將協助開闢南側計畫道路,並再退縮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與道路順平處理,以提升防救災功能。西側及北側則留設騎樓或3.64公尺無遮簷人行道。
- 五、本案市府99年4月14日以府都新字第09930493500號函送到會。
- 六、申請單位:林毅。
- 七、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八、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更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九、本更新單元前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
- 二、另本案係屬內政部與市政府協助民間推動都市更新之更新單元劃定案件,具有指標性值,為求其周延與改善地區景觀及周邊環境配合,比照本會第609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案件,應送臺北市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就開放空間系統與位置、都市紋理之連繫等予以審議。
- 三、計畫書第5頁(二)整體規劃構想第3點有關無遮簷人行道之留設寬度與計畫書第9頁之圖面標示請一致。
參、臨時提案臨時提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