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11-報告事項-案名:為辦理99年度臺北好好看系列二窳陋建物變綠地計畫涉及都市計畫事宜,報請公鑒。一、報告單位: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會議紀錄id
TPEO6111
案件id
ExxeJW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二、市府配合「2010臺北國際花卉博覽會」於98年度開始推動臺北好好看系列二「北市環境更新、減少廢棄建物」計畫,藉由容積獎勵,鼓勵閒置窳陋建築物之所有權人主動進行環境更新,將基地騰空、開放綠美化至土地開發前。
- 三、98年度計畫推動成果,總計審查通過83案,截至99年3月底,持續推動共76案(已撤案7案),預計提供212,917.73平方公尺綠化面積,截至99年3月底共完成容積獎勵額度表方案獎勵內容自行拆除自行美化自行維護自行拆除自行設置臨時平面停車場(含自行車場)或簡易運動設施自行維護策略地區容積獎勵騰空期程獎勵基準容積5%基準容積2%美化容積獎勵不得超過基準容積5%不得超過基準容積2%非策略地區容積獎勵騰空期程獎勵基準容積3%基準容積1%美化容積獎勵不得超過基準容積5%不得超過基準容積2%附帶規定1.綠覆率應達70%以上。
2.基地應於系列二審議會審議通過後,5個月內完成綠美化工程。
3.綠美化完工後維護管理應達18個月以上。
4.基地未依前述規定期限完工或管理維護者,則不得適用本案容積獎勵,該部分之容積應予撤銷。
1.綠覆率應達40%以上。
2.基地應於系列二審議會審議通過後,6個月內完成綠美化工程。
3.綠美化完工後維護管理應達18個月以上。
4.基地未依前述規定期限完工或管理維護者,則不得適用本案容積獎勵,該部分之容積應予撤銷。
註1:綠覆率依「臺北市建築物及法定空地綠化實施要點」規定。
註2:美化容積獎勵計算方式依「臺北市建築空地管理維護辦法」規定,其中獎勵係數以該辦法依實施改善及管理維護期程所定之獎勵係數2倍計算。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