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2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復興段三小段612-1地號等20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21
案件id
KLk7wZ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案位於大安路一段及大安路一段206巷西南側完整街廓,面積3048平方公尺。
- 二、本更新單元土地使用分區為第四種住宅區,土地及建物均為私有。
- 三、本案基地北、西、東側均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南側留設4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
- 四、本案市府99年4月8日以府都新字第099304511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周通權。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更條例第5條、第6條、第8條、第11條;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前經市府審查符合更新單元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