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2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學府段四小段14地號等11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21
案件id
M7cW2f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和平東路二段18巷以東、和平東路二段36巷以西、新生南路三段11巷以南及新生南路三段19巷以北所圍之完整街廓,面積約2,722平方公尺。
- 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建蔽率45%、容積率225%)。更新單元內共計4棟鋼筋混凝土造建物。
- 三、本更新單元土地權屬公有佔58.41%、私有佔41.59%,建物產權皆為私有;其中公有土地管理單位為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及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尚未回應相關處理方式。
- 四、本件係市府以99年4月6日府都新字第099302711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張謝昭子。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本案同意依市府都市發展局99年6月14日北市都授新字第09931046000號函撤案。
討論事項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