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21-0-案名:劃定臺北市大安區仁愛段六小段418-1地號等5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21
案件id
NwpPIr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忠孝東路4段147巷以東、敦化南路1段187巷以南、忠孝東路4段181巷以西及忠孝東路181巷10弄以北所圍街廓之東側,面積約2,336平方公尺。
- 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第四種住宅區(建蔽率50%、容積率300%)。更新單元內共計1棟11層鋼筋混凝土造建物,屋齡46年。
- 三、本更新單元土地、建物權屬皆為私有。
- 四、本件係市府以99年4月29日府都新字第099305398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潘爰儒。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惟依計畫書所述更新單元內同意人數僅一人(即為申請人),基於維護更新單元範圍內其他所有權人權益,本案仍需完成徵詢土地所有權人意見之程序後,方可辦理公告事宜。前揭徵詢程序依市府都市更新處所擬劃定更新單元資訊公開相關方案辦理。
討論事項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