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EO6121-0-案名:劃定臺北市信義區永春段三小段438地號1筆土地為更新單元
會議紀錄id
TPEO6121
案件id
TYzMOO
概要說明
- 案情概要說明:
- 一、本更新單元位於松德路以東、松德路269巷以北、信義路六段12巷以西及信義路六段以南所圍完整街廓,面積約2,585平方公尺。
- 二、本案土地使用分區為第三種住宅區(建蔽率45%、容積率225%)。更新單元內共計10棟5層樓鋼筋混凝土造建物,屋齡29年。
- 三、本更新單元土地、建物權屬皆為私有,未來規劃北側臨信義路留設3.64公尺以上騎樓或無遮簷人行道,西側、南側、東側臨路部分留設2公尺以上無遮簷人行道。
- 四、本件係市府以99年5月19日府都新字第09930327000號函送到會。
- 五、申請單位:楊恆偉。
- 六、辦理單位:臺北市政府。
- 七、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66條、都市更新條例第5、6、8、11條及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15條。
- 八、本更新單元劃定業經市府審查符合「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劃定基準及環境評估標準。
決議
- 決議:本案更新單元劃定範圍照案通過,惟依計畫書所述更新單元內同意人數僅一人(即為申請人),基於維護更新單元範圍內其他所有權人權益,本案仍需完成徵詢土地所有權人意見之程序後,方可辦理公告事宜。前揭徵詢程序依市府都市更新處所擬劃定更新單元資訊公開相關方案辦理。
討論事項三十八